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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300MW光伏电站复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投标邀请书
时间:2023-06-09 访问量: 3623 次

1.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中建鸿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5.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101-441424-04-01-3721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华中融创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

2.2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建安费10.23亿元项目占地3600000平方米。在安流镇利用一般荒地由五华中融创和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安装300MW光伏发电系统,包括:300MW光伏场和升压站及电力外送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建成后,首年发电量约3.3亿度

2.3招标控制价:3.41元/瓦;

2.4招标范围:全部的勘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竣工图等各阶段的勘测、设计及现场服务工作;升压站和光伏场区内施工及外送工程;工程项目全部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接车、卸车、储存;工程施工准备与建安工程施工、检查、验收、保修;设备建造、催交、设备安装及调试、培训;管理费、监造费;协助甲方取得建设过程、并网验收及专项验收的所有手续;光伏场区全容量并网并通过240h试运行验收;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启动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直至移交发包人的全部工作等;

2.5建设工期:总工期18个月(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所有单位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由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1)设计资质要求: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承包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各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安全生产负责人:具备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③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

4.投标登记资料要求:投标登记方式:现场投标登记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投标登记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登记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主体方及各方责任;(详见本公告附件1)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双方盖章外,其余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现场办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 2023  6 12 日至 2023 6  1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持上述要求的资料到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办理投标登记申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3 6  14 日当日 9  0 分至 9  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并于2023 6 14  9  30 分在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举行开标评标会。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华中融创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五华中融创和新能源有限公司大楼内

联系人: 凌先生        联系电话:158199166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二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3-4422139

 

2023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