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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平河水轴线(禅城段) 碧道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东平河水轴线(禅城段)碧道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大院45栋6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0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1-00131 项目名称:东平河水轴线(禅城段)碧道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预算金额:5,9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40;元& #41; 最高限价& #40;元& #41; 1-1 工程设计服务 东平河水轴线(禅城段)碧道设计咨询服务项目 1& #40;项& #41; 详见采购文件 5,940,000.00 5,9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受疫情影响社保延期缴纳的,可提供社保申报证明,视为已缴纳社保的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7)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40;www.creditchina.gov.cn& #41;“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40;www.ccgp.gov.cn& #4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40;www.ccgp.gov.cn& #41;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支机构),除了对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登记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01日至2021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大院45栋6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B1 座 9 楼开标 6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2)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2.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40;www.ccgp.gov.cn& #41;、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http://www.chancheng.gov.cn/ccggzy)和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krgc.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o.czt.gd.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质疑函书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须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3号 联系方式:0757-8335186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大院45栋611室 联系方式:020-83828358-618/615/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020-83828358-618/615/611

    2021-02-02
  •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信息化设备和系统运维服务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信息化设备和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广东省委党校大厦6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GDKR202001130 (二)、项目名称: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信息化设备和系统运维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49.5万元 (五)、采购需求: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信息化设备和系统运维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1.3.5.6点可提供承诺函;第2点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第4点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具备经营本次招标的货物及服务的能力;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40;www.creditchina.gov.cn& #41;“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40;www.ccgp.gov.cn& #4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40;www.ccgp.gov.cn& #41;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12月03日至2020年12月0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广东省委党校大厦61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300元/套(自带U盘,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为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人开具收据。)。 说明: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 #41;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 #4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点10分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0 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广东省委党校大厦611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2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广东省委党校大厦6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缉私局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五街2号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联系方式:020-8110828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广东省委党校大厦611 联系方式:020-83828358-618/611/61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28358转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3828358-618/611/615 公告信息查询: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krgc.cn/ (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九、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2日前,按《磋商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2020-12-02
  • 中新镇农村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投 标 邀 请 函 中新镇农村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华路118-1号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窗口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至10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440183-202009-789596-0047 项目名称:中新镇农村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813.42万元 最高限价:813.42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垃圾分类基础设施。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本项目为中新镇农村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请参阅本招标文件的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采购项目品目:A99其他货物 (3)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4)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4.其他: (1)采购项目编号:440183-202009-789596-0047;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以下合同履行期限仅作参考,最终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1月16日 至2020年12月15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度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受疫情影响社保延期缴纳的,可提供社保申报证明,视为已缴纳社保的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9)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模板见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40;www.creditchina.gov.cn& #41;“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40;www.ccgp.gov.cn& #4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40;www.ccgp.gov.cn& #41;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支机构),除了对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0;财库〔2014〕68号& #41;、《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1;、《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9 月 24 日至2020年 9月 29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温馨提示: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投标人提前1小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华路118-1号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窗口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10 月 15 日09点30分至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华路118-1号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自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9月29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点30分至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zg2b.gzfinance.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40;www.ccgp.gov.cn& #41;和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krgc.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需提供质疑函原件(质疑函书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须知”)。 4.报名注意事项:(1)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且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身份证原件现场核对当即退回。3)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的(1)~(11)项证明资料。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20- 82869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大院45栋611室 联系方式:020-83828358-618/615/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3828358-618/615/611

    2020-09-23
  •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后勤管理中心饭堂食品、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肉类、蔬菜、粮油)及杂项采购

    招标邀请函 各& #40;潜在& #41;供应商: 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后勤管理中心、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后勤管理中心饭堂食品、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肉类、蔬菜、粮油)及杂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后勤管理中心饭堂食品、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肉类、蔬菜、粮油)及杂项采购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后勤管理中心、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每月的实际发生来定。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食品配送中标人2家,有效期三年。 配餐区名称 配餐区地址 日平均 就餐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后勤管理中心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街道沙面五街2号 约300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26-28号 约130 四、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后勤管理中心饭堂食品、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肉类、蔬菜、粮油)及杂项采购。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第1.3.5.6点可提供承诺函;第2点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第4点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备经营本次招标的货物及服务的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 #40;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资料& #41;。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40;www.creditchina.gov.cn& #41;“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40;www.ccgp.gov.cn& #4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40;www.ccgp.gov.cn& #41;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说明: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3)供应商资格1~5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资料。 1& #41;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 #4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应知其权限收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7日(五个工作日)。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广东省委党校大厦611)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自带U盘,售后不退)。 八、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0年8月25日14:10~14:3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8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广东省委党校大厦611) 九、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后勤管理中心、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五街2号海关总署广东分署 联系人:郭部长 电话:020-8110848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广东省委党校大厦611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0-83828358-617/611/615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3828358转603 投标保证金帐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36601040005681 银行:广东省广州市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黄华支行 公告信息查询: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krgc.cn/ (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十一、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招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2020-07-31
  • 关于重建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市政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的公告

    为规范我区未达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小额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南沙区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穗南建交[2019]1418号)有关规定,鉴于我局2018年建立的南沙区房建和市政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有效期将届满,现对南沙区房建和市政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进行重新组建,现公开征集入库单位,各企业根据对应条件自愿申请,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择优入库。 一、建库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市政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 二、建库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适用范围:广州市南沙区内全部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或者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小额建设工程。 本公告所述的小额建设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标的额10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或者勘察、设计、监理等各服务单项合同标的额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 四、建库类别设置 本次建库共设10个类别: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 (4)建筑工程监理小额工程企业库 (5)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小额工程企业库 (6)建筑工程设计小额工程企业库 (7)市政工程设计小额工程企业库 (8)勘察小额工程企业库 (9)造价咨询小额工程企业库 (10)招标代理小额工程企业库 五、企业申请入库资格条件 1.申请入库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共同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入库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入库申请人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3) 入库申请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情形。 (4) 入库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次建库工作,且与建库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提交入库申请人声明。 2.除以上条件外,根据企业类别不同,申请入库的企业还须分别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相应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工程监理小额工程企业库: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5)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小额工程企业库: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6)建筑工程设计小额工程企业库: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7)市政工程设计小额工程企业库:具有有效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具有市政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乙级或以上的资质; (8)勘察小额工程企业库:勘察综合甲级或涵盖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 (9)造价咨询小额工程企业库:经营范围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10)招标代理小额工程企业库: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 六、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入库申请文件时间 1.公告发布时间:从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5日。 2.现场报名和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同时进行,时间如下: 专业库名称 入库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非工作日不接受入库登记)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 2020年8月 6日~2020年8月13日; 上午10:00时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4)建筑工程监理小额工程企业库 (5)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小额工程企业库 (6)建筑工程设计小额工程企业库 (7)市政工程设计小额工程企业库 (8)勘察小额工程企业库 (9)造价咨询小额工程企业库 (10)招标代理小额工程企业库 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12日; 上午10:00时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注:由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根据国家及相关行政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指引及规定,落实防控责任,有效控制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因此请申请人根据所报的专业库按公告时间及指引有序进行登记及递交审核资料,每个申请单位只准一名人员进场登记,登记结束请立即离场,不准逗留。若出现人员密集、滞留、拥挤等情况,建库单位或建库代理机构将立即对所有登记人员进行分流措施,若发现有不听劝阻,建库单位或建库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登记资格。 3. 本通知及有关补充通知均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发布的为准;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如有某类企业库报名入库申请人不满足公告要求,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建库单位在确认正式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当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有个别企业库的报名申请人不满足公告要求,将以此确认该类企业库本次建库失败。 七、报名及递交申请入库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1.参加入库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入库申请人代表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 2.报名及递交文件地点为广州市南沙区建筑行业协会(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83号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办公大楼13A层)。 3.登记时需按类别分别缴纳资格资料审查文件费人民币300元。 八、正式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1.施工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1)施工类每个专业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多于等于10名,少于等于2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多于25名时,择优选取前25名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第26-35名申请人为备选入库单位;当有入库单位被取消入库资格时,则由备选单位按入库公示排名依次递补。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10名时为建库失败。建库单位将修正建库公告,重新组织建库。 2.监理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1)监理类每个专业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多于12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第13-17名申请人为备选入库单位;当有入库单位被取消入库资格时,则由备选单位按入库公示排名依次递补。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建库失败。建库单位将修正建库公告,重新组织建库。 3.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 (1)设计类每个专业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多于12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第13-16名申请人为备选入库单位;当有入库单位被取消入库资格时,则由备选单位按入库公示排名依次递补。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建库失败。建库单位将修正建库公告,重新组织建库。 4.勘察小额工程企业库。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少于等于8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多于8名时,择优选取前8名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第9-11名申请人为备选入库单位;当有入库单位被取消入库资格时,则由备选单位按入库公示排名依次递补。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建库失败。建库单位将修正建库公告,重新组织建库。 5.造价咨询小额工程企业库。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多于12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第13-17名申请人为备选入库单位;当有入库单位被取消入库资格时,则由备选单位按入库公示排名依次递补。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建库失败。建库单位将修正建库公告,重新组织建库。 6.招标代理小额工程企业库。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入库申请人多于12名时,择优选取前12名申请人为正式入库单位,第13-17名申请人为备选入库单位;当有入库单位被取消入库资格时,则由备选单位按入库公示排名依次递补。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建库失败。建库单位将修正建库公告,重新组织建库。 九、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编制 1.入库申请人提供书面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封面应注明入库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入库申请人报名时须按《入库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所需资料提交资格审查文件,按附件格式制作资料目录,每个目录下附相应的内容。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入库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 3.入库申请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建库单位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4.入库申请人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所有资料须每页加盖公章。申请单位自备密封袋,在现场核对原件后当场密封。 十、小额库的监督管理和暂停、清退制度 入库企业应依法参与南沙区小额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并承诺遵守相应的管理制度,接受建库单位和项目建设业主的监督。 (一)小额建设工程库的使用、管理和考核,由建库单位制定并随本公告一并发布的《广州市南沙区建筑和市政类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管理细则》中具体明确(详见附件10)。入库申请人一旦提交入库申请,则视为同意自愿遵守上述管理细则的管理规定,进入本小额库后,必须遵守上述管理细则的管理和约束。 (二)如入库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变更的,应及时报建库单位;如入库单位提出退库书面申请,自入库单位递交退库申请之日起,不得参与对应类别的小额工程交易。 (三)建库单位可根据对入库企业的考评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增加、减少企业库入库的数量,或根据政策规定对企业库进行调整、暂停乃至废止本小额库,入库单位不得因此请求建库单位赔偿任何损失。 建库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广东科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工 戴工 联 系 人:杨工 邓工 联系电话:020-39053015 联系电话: 0200-83828358 020-84986031 18024030472 日 期:202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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